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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前检查的事项

2020年09月22日 8804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

  ⊙产前检查的项目
  1.了解病史。第一次产前检查时,医生要了解孕妇的月经史,本次妊娠情况,过去病史及生育史、遗传病史和家族史等。
  2.推算预产期。按妊娠早期妇科检查时的子宫大小来推算,或者按B超检查结果来推算,结果较为可靠。
  3.体格检查:检查孕妇的身高、体重、血压、营养及心、肝、肺、肾、脾、甲状腺等重要器官。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儿科王新良
  4.产科检查。测量骨盆、宫底、腹围及检查胎位、胎心、盆腔等。
  5.实验室检查。血常规、尿常规、肝功能、乙肝五项、血型、B超等检查,必要时还要测定血小板、出凝血时间、凝血酶原、血纤维蛋白原等。现在有些单位还要作弓形体、巨细胞病毒、风疹病毒、疱疹病毒等筛查。
  6.特殊检查。有特殊情况时要做各种胎盘功能测定、胎儿生物物理监护等。
  ⊙产前检查的时间及间隔时间
  从优生优育和孕期保健指导角度来看,产前检查越早越好,一闭经就要尽早检查。一般怀孕3~7个月,每月检查一次,8~9个月每两周检查一次,怀孕最后一个月,每周检查一次。
  孕妇的定期产前检查是贯彻预防为主,保障孕妇、胎儿健康和安全分娩的必要措施。同时,对孕妇妊娠期间出现的一些症状予以及时处理,并进行卫生指导,使孕妇正确认识妊娠和分娩,消除顾虑,从而预防妊娠并发症的发生。

摘自《280天胎教天天读》,河北人民出版社,2007年,王新良主编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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